林志鵬:天之曆數在爾躬——禪讓說考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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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之曆數在爾躬——禪讓說考原

林志鵬 復旦大學

提要

本文結合傳世文獻及近出《唐虞之道》、《子羔》、《容成氏》等戰國竹書重新討論東周時期禪讓說的源流。春秋晚期雖然出現堯舜禪讓的故事,但知識階層並未明確主張在政治上實行君臣禪讓,直到墨子因為強調平等主義的“尚賢”,所以將禪讓作為非世襲繼承的可能方案,此說才進入政論的領域。至戰國中期,部分儒家學者不但將禪讓作為君位繼承的普遍原則,且注入“仁愛”的內涵,改造了禪讓論。本文最後考察了禪讓說形成的曆術背景,指出戰國早期託名殷、夏及顓頊的造曆運動,促成了後來堯舜禪讓說的廣為流傳。

一、“禪讓論原於墨家”說

近人論禪讓說之起,有源於墨家與儒家二說,前者顧頡剛主之,[1]後者則因新出戰國竹書《唐虞之道》、《子羔》、《容成氏》等儒家著作明確主張禪讓(詳下文),故廖名春先生等又疑禪讓源於儒家。[2]裘錫圭先生則主張在戰國中期(即上述三篇竹書的成書年代),禪讓說風行一時,儒、墨二家都大談禪讓,似無必要追究此說為何派所創。[3]按,裘先生以“言公”之說調和二者之對立,從大的思想背景觀之確實如此,但如果從學說發展的脈絡來看,顧氏認為由春秋的“明賢主義”到孔子“舉賢才”(《論語•子路》),其後才有墨子提出“尚賢”及政治上的禪讓主張,[4]其說仍不可廢。我們先看看早期儒家對於禪讓傳說的記述:

子曰:“巍巍乎!舜、禹之有天下也,而不與焉。”(《論語•泰伯》)

堯曰:“咨!爾舜!天之曆數在爾躬,允執其中。[5]四海困窮,天祿永終。”舜亦以命禹。(《論語•堯曰》)

(子思答曾子)“舜、禹揖讓,湯、武用師,非故相詭,乃各時也。”(《孔叢子•居衛》)

《泰伯》載孔子稱舜、禹之有天下,乃“不與”,“與”訓為謀取、謀求,[6]謂舜和禹的君位由其修德而致,非干求之也,即《孔叢子》載子思語“舜、禹揖讓”[7](二君得位乃由堯、舜之讓)之意,然則孔子之言本有堯、舜讓賢的傳說作為背景。《堯曰》所載堯命舜之辭乃抄錄《虞書》,[8]時代不明,疑孔子已據之為說,故收入《論語》中,可見此傳說前已有之,無待戰國時墨、儒學者造作。惟春秋晚期存在堯舜讓賢之傳說是一回事,孔門是否據此故事提倡政治上的禪讓又是另一回事,二者不能混為一談。前引《泰伯》所載孔子語,重點在於“修身以俟”,《堯曰》引《書》講古代天子受命於天,繫天下安危於一身,[9]亦非提倡禪讓。即如《居衛》子思“舜、禹揖讓”之語,其重點在與“湯、武用師”對比,故拈出“時”作結。這些材料都不能說明戰國早期之前儒家有提倡“禪讓說”之傾向。[10]

墨子因提倡“尚賢”而講禪讓,顧頡剛曾指出,墨子的“尚賢”和“尚同”是相輔為用的,“尚賢而不尚同,則政治不能統一,其亂在下;尚同而不尚賢,則政治不能修明,其亂在上。但在尚賢、尚同兩個主義之下,天子必定要是天下的最賢之人。”[11] 所以《尚同上》說:“夫明虖天下之所以亂者,生於無政長。是故選天下之賢可者,立以為天子。天子立,以其力為未足,又選擇天下之賢可者,置立之以為三公。”這種“選賢”打破了儒家兼尚“親親”、“貴貴”的選賢舉能,而成為一種從上到下的尚賢主張。《尚賢上》云:

故古者聖王之為政,列德而尚賢,雖在農與工肆之人,有能則舉之,高予之爵,重予之祿,任之以事,斷予之令,曰:“爵位不高則民弗敬,蓄祿不厚澤民不信,政令不斷則民不畏。”……故古者堯舉舜於服澤之陽,授之政,天下平;禹舉益於陰方之中,授之政,九州成;湯舉伊尹於庖廚之中,授之政,其謀得;文王舉閎夭、泰顛於罝罔之中,授之政,西土平。

墨子認為“尚賢為政之本”亦為“聖王之道”(《尚賢中》),他從平等的角度,主張“官無常貴,民無終賤”(《尚賢上》),只要是賢者,即使出身卑賤仍要舉用,其說是一種平等的、徹底的“尚賢”,墨子借堯讓舜作為例證,禪讓說遂進入政論的領域,變成實際君王傳位時的一種可能的方案。尤銳(Yuri Pines)指出,前引《尚賢上》這段話的重點在古聖王任賢為官,舜僅僅是被拔擢到最高官員的位置,但地位仍在堯之下,就像後面所舉的益或伊尹一般,但到了《尚賢中》、《尚賢下》相關例證的描述有了微妙的變化:

古者舜耕歷山,陶河濱,漁雷澤,堯得之服澤之陽,舉以為天子,與接天下之政,治天下之民。伊摯,有莘氏女之私臣,親為庖人,湯得之,舉以為己相,與接天下之政,治天下之民。傅說被褐帶索,庸築乎傅巖,武丁得知,舉以為三公,與接天下之政,治天下之民。(《尚賢中》)

在這段話中,舜清楚地取代了堯,成為天子,從而與伊尹、傅說二例區別開來。尤銳認為“這一討論或許反映了墨子門徒的思想演進”,“禪讓故事在這裡以經典的形式呈現:一個出身低微的人被聖王堯發現,最後將自己的王位讓給了舜。……墨子在這裡引進了一種權力非世襲傳承的新理念,即將王位禪讓給合格的候選人。”同時尤銳也提醒我們留意,墨子對於此一新理念,“沒有大肆鼓吹”,他認為“這個故事在《墨子》的核心篇再未討論過,這很可能反映了這一話題的極度敏感性。”[12]

子思與墨子并世為戰國早期的儒、墨二家大師,[13]比觀其所言堯舜之道,亦可看出墨子推崇其唯賢主義的禪讓,子思則重視堯舜的“仁義”之行,如《孔叢子•記問》稱“堯、舜之化,百世不輟,仁義之風遠也。”[14]綜上所說,我們可以用“禪讓論原於墨家”一語取代顧頡剛所說“禪讓傳說起於墨家”。顧氏主張堯舜禪讓故事為墨家之創作,但從上文對《論語》相關章節的辨析可知此一傳說已流行於春秋末葉,墨子進一步將堯讓舜作為其“尚賢”、“尚同”說的根據,遂化為政論的一部分。但誠如尤銳所指出的,堯舜禪讓的故事在《墨子•尚賢》中尚未發展出詳細的情節,也沒有明確註明出於那一部經典(如在《七患》、《明鬼》等篇明引《夏書》),而且在《尚同》篇中這一故事也沒有被用來作為對世襲君權的批判,“這說明在《墨子》成書的時候,即公元前五世紀晚期至四世紀早期,禪讓傳說才剛剛開始形成,因此儘管該傳說對於墨子來說極為有利,但他並沒有充分利用它。”[15]如其所說,堯舜禪讓故事作為政論的例證或許過於敏感,而其本身來源不明,墨子并未大張旗鼓地提倡禪讓,只作為非世襲繼承的一種可能方案提出。明確地將禪讓作為上古聖王君位繼承的普遍原則,這是戰國中期儒家學者的發明。

二、儒家的政論:《唐虞之道》對禪讓說的改造

堯舜禪讓傳說在春秋晚期已出現,但早期儒家並未取之作為明確的政治主張,戰國時期的儒者,受世官制崩壞及禮賢風氣的影響,對於墨家的“尚賢”主張,勢必得作出回應,遂將禪讓說改頭換面,注入“仁義”的內涵。

墨子講尚賢、禪讓,頗為強調“義”,《尚賢上》說:“古者聖王之為政也,言曰‘不義不富,不義不貴,不義不親,不義不近。’”因此“上舉義不辟貧賤”,亦不避“親疏”、“遠近”。由其“不辟親疏”、“不黨父兄”(《尚賢中》)之語,可知在舉才方面墨子反對儒家“親親”之“仁”。戰國中期的儒者或許受到子思所述“堯舜之化,仁義之風遠”的啟發(見上節引《孔叢子‧記問》),推出了折衷的禪讓論,這點在郭店楚墓所出《唐虞之道》中有清楚的呈現:

唐虞之道,禪而不專;[16]堯舜之王,利天下而弗利也。禪而不專,聖之盛也;利天下而弗利,仁之至也,古昔賢人聖者如此。……堯舜之行,愛親尊賢,愛親故孝,尊賢故禪。孝之肆,[17]愛天下之民;禪之傳,[18]世無隱德。孝,仁之冕也;禪,義之至也。六帝興於古,咸由此也。愛親忘賢,仁而未義也;尊賢遺親,義而未仁也。古者虞舜篤事瞽瞙,[19]乃式其孝;[20]忠事帝堯,乃式其臣。愛親尊賢,虞舜其人也。[21]

所謂“堯舜之行,愛親尊賢”即以儒家的仁、義說堯舜禪讓,此一變化的原因,可引顧頡剛語明之:“儒家究竟與墨家不同,墨家講兼愛,儒家則講親親;墨家主張澈底尚賢,儒家還要兼顧貴貴。所以從墨家的平等眼光看來,舉賢最重要;從儒家的等差眼光看來,親親與貴貴應與尊賢並行。”[22] 顧氏所言可作為評判儒、墨禪讓說的分野,值得重視。艾蘭(Sarah Allan)也注意到這個根本性的差異,她指出,《唐虞之道》以其“愛親”的原則而與墨家的“兼愛”相左,有理由相信,這篇竹書是有意用“愛親”原則來反對墨家的。[23]

在聖王禪讓的情節方面,顧頡剛認為原本墨子只講堯禪舜,至於舜禪讓給禹的故事是後來儒家添出來的。[24]鵬按,從《論語•泰伯》“舜、禹之有天下也,而不與焉”及《堯曰》稱“舜亦以命禹”,知早期儒家亦以禹之得位由舜之禪,堯、舜、禹相繼禪讓的傳說在春秋晚期當已流傳。戰國中期儒家對禪讓傳說的發展,還體現在向堯舜以前的古帝延伸,如前引《唐虞之道》除以堯舜為“禪而不專”外,還說“六帝興於古,咸由此也”,惜未明舉六帝名號,要之當包括舜及其前曾以禪讓得位的其他古帝。[25]

在《唐虞之道》另外兩段話中,作者試圖將禪讓作為古代君位繼承的普遍模式:

古者聖人廿而冠、卅而有家,五十而治天下,七十而致政。四肢倦惰,耳目聰明衰,禪天下而授賢,退而養其生,此以知其弗利也。《虞詩》曰:“大明不出,萬物咸隱。[26]聖者不在上,天下必壞。”[27]

禪也者,上德授賢之謂也。上德,則天下有君而世明;授賢,則民興教而化乎道。不禪而能化民者,自生民未之有也。[28]

前面一段話是概括堯的生平而終之以禪讓,[29]此與《書.堯典》所述舜的生平頗為相似,[30]周鳳五先生認為這是先秦經師理想中的聖人典型。[31]尤銳則指出,作者藉著堯、舜傳位給賢人的例子,將禪讓提高到普遍政治理論的高度,只不過假借“上古”和“聖王”作為掩蔽。[32]在後面一段話中,竹書的作者提出禪讓的兩個原則,即“上德”(傳位者有德)及“授賢”(受位者有賢),最後兩句則極力提倡禪讓。綜合來看,前一段以“古者”開端,將堯舜的經歷予以抽象化,後一段則導出禪讓的原則,並且說“不禪而能化民者,自生民未之有也”,都顯露出建立普遍原則的企圖。

《唐虞之道》出現引用經典作為支持禪讓的依據,這點在《墨子》中未見。所引“虞詩”,簡文原作“吴 ”,此從裘錫圭先生讀。[33]廖名春先生曾懷疑“從引文看,似為散文,不像詩。因此,‘吴’可讀為‘虞志’。先秦《尚書》亦可稱之為‘志’,《虞志》即《虞書》”其後周鳳五先生指出,此處引文“以隱、壞為韻腳,二字對轉可以押韻。……詩,歌也,《尚書•皋陶謨》載虞廷君臣賡歌,疑此詩出於先秦真古文《尚書》,為虞廷賡歌之佚文。”[34] 竹書的作者煞費苦心地翻出《虞書》中聖君賢臣唱和的歌詩,其目的無非是訴諸權威,以挑戰沒有書證的墨家禪讓說。

三、《子羔》依託孔子的禪讓說

另一篇上海博物館藏竹書《子羔》也有戰國時期儒家傳述禪讓說的內容,其說依託孔子與子羔對話:

……〔孔子〕曰:[35]“有虞氏之樂正瞽叟之子也。”子羔曰:“何故以得為帝?”孔子曰:“昔者〔禪〕而弗世也,[36]善與善相授也,故能治天下,平萬邦,使無有小大、肥磽,使皆得其社稷百姓而奉守之。堯見舜之德賢,故讓之。”子羔曰:“堯之得舜也,舜之德則誠善歟?抑堯之德則甚明歟?”孔子曰:“均也。舜穡於童土之田,則……之童土之黎民也。……舜之德其誠賢矣,擢諸畎畝之中,而使君天下而稱。”[37]

尤銳指出,《子羔》在涉及禪讓說的三篇竹書中篇幅最短,但卻是最直率的,其引孔子語為據(此即莊子所謂“重言”),“這意味著所徵引的孔子關於堯舜的看法最終會成為戰國儒家的正統”,[38]但竹書作者的設想最終落空(詳後文)。從孔子所說“昔者禪而弗世也,善與善相授也”,可知作者也有將禪讓視為遠古聖王傳位通則的傾向,只不過其表述不如《唐虞之道》清晰,對於禪讓的態度也不似《唐虞之道》那般熱烈。對於禪讓的條件,從子羔問“舜之德則誠善歟?抑堯之德則甚明歟?”而孔子答曰“均也”,表明需“以賢授賢”,即使有舜之賢,“不得明王,則亦不大仕”[39](見《子羔》簡7),此一原則與《唐虞之道》提出的“上德授賢”一致。

《子羔》強調舜為“童土之黎民”、“擢諸畎畝之中”,作者舉出舜作為儒家理想政治人格的典範,旨在說明一個人是否有君臨天下的資格,取決於他是否有賢德,而非其出身之貴賤。此一觀念亦見《唐虞之道》簡14至15“古者堯生於天子而有天下,聖以遇命,仁以逢時。……夫古者舜居於草茅之中而不憂,升為天子而不驕。”通過堯、舜出身的對比,強調了舉賢不分貴賤,惟其所論不若《子羔》顯豁。尤銳就認為對於“平等主義”的強調,實為《子羔》的特色。[40]《子羔》中平等性的舉賢觀念,與墨家的尚賢說尤近,[41]不像《唐虞之道》在禪讓論中有意地融入儒家所重的倫理,除未見“仁義”之外,《子羔》在敘述舜的生平時,只說他是“有虞氏樂正瞽叟之子”,沒有提及“孝養父母”,而《唐虞之道》、《容成氏》皆有舜孝之描述。[42]

通過這些比較,可以知道《子羔》雖然也提到禪讓,但其態度並非積極地鼓吹,作者應當意識到極端的尚賢說在儒家的思想體系中存在矛盾,但也提不出較好的折衷觀點,所以只能直率地陳述古代聖賢的遺事,存而不論。從這個現象來看,此篇竹書應該是戰國時期儒家剛接受禪讓說的作品,其成書時代可能略早於《唐虞之道》。

四、講史模式下的禪讓說:《容成氏》

上海博物館藏戰國竹書《容成氏》鋪陳古史(所敘史事最晚為武王伐紂),是另一篇提倡禪讓的文獻,篇中記載堯讓舜、舜讓禹、禹讓皋陶的情節甚詳(不具引)。[43]此外,竹書開篇即說:

〔容成氏〕……〔尊〕盧氏、赫胥氏、喬結氏、倉頡氏、軒轅氏、神農氏、椲丨氏、壚

氏之有天下也,皆不授其子而授賢。[44]

李零先生指出:“此篇是講上古帝王傳說。……篇题存,在53简背,作“訟成氐”,從文義推測,當是拈篇首帝王名中的第一個名字而題之。此人應即《莊子•胠篋》所述上古帝王中的第一人:容成氏。”由於篇首可能脫去一簡,所以竹書所述舜之前實行禪讓的古帝王約有二十一位,數量遠遠超過此前所見的儒家、墨家文獻。從簡文內容來看,作者極為推崇遠古之禪讓,全篇所記“三代以上,皆授賢不授子,天下艾安;三代以下,啟攻益,湯伐桀,文、武圖商,則禪讓之道廢而革命之說起。前後適成對比。”[45]裘錫圭先生認為此篇的著作時代與同樣提倡禪讓的郭店竹書《唐虞之道》及上博竹書《子羔》相近(依前節所說,《子羔》略早),應該都是在燕王噲禪讓事件失敗之前寫就的,其著成時代不晚於戰國中期。[46]

簡文提及上古帝王的君位傳授方式為“不授其子而授賢”,明確主張禪讓,對於此篇的學派歸屬,學者有不同的意見,主要有儒、墨二說。艾蘭指出,竹書的思想內涵有以下幾個特色:[47]

把禪位於賢的實踐歸於堯之前的上古統治者。將完美的時代置於歷史之初,歷史被理解為不斷退化。衰敗的關鍵之一是“禹於是乎讓益,啟於是乎攻益自取”(簡34),開創了世襲繼承制。

2. 提出由賢者主政,尚寬容節儉,關懷包括社會最底層的全體人民的福祉。《容成氏》中的政治哲學傾向平民,它不把禪讓作為它所處時代的繼承方式,而是主張各級政府都由賢者統治,堅定地提倡賢能政治而非世襲制。

3. 竹書所提出的願景與墨子、孟子有相通之處,但他缺乏這些諸子文獻中抽象的倫理術語,如“仁”字完全未出現,堯尋找繼任者重視的是“篤義與信”(簡9),而簡文說在上古時期“上愛下”(簡1至2),“愛”是關懷之意,非《墨子》之兼愛。簡文中對賢者的任用極為強調,但未出現“尚賢”一詞。鵬按,簡文中雖未見“仁”字,但從“孝養父母,以善其親,乃及邦子”之語(簡13),仍知作者認同推己及人的仁愛,其說近於儒家。

4. 對於作為自然或道德力量的“天”沒有表露出太大的興趣,篇中唯一提到“天”有積極作用之處乃是武王伐紂時兩次誓辭“天將誅焉。吾勴天威之”(簡50、53)。

5. 簡文呈現一種宇宙和諧的理想,其中“天”、“地”成對出現,如提及堯“履天戴地”(簡9)、[48]“舜於是乎始語堯天地人民之道”(簡8)、“舜乃會天地之氣而聽用之,乃立質以為樂正”(簡30),又如述文王佐紂“知天之道,知地之利,思民不疾”(簡49)。此一特點與《老子》相似,但簡文對《老子》不可言說之“道”和“無為”之類的形而上內容了無興趣。鵬按,簡文提及“氣”,又見舜立皋陶為理“乃辨陰陽之氣,而聽其訟獄”(簡29)。

艾蘭總結說:“在文獻上和哲學上,簡文都以各種方式與傳是典籍中的諸子相關,但他傳達的訊息卻與所有諸子學說都不相符。”這種融通各家的特色,還見於以下幾點:

在敘述古史方面,突破了儒、墨“堯舜禹”的上限,大講“容成氏”等古帝,其立說方式近於道家文獻,如《莊子•胠篋》、《六韜•大明》、《興王》等皆列敘古帝名號。陳劍先生也指出,《淮南子•本經》敍述上古史事稱“昔容成氏之時……逮至堯之時……舜之時……晚世之時,帝有桀、紂……是以稱湯、武之賢。”跟本篇竹書結構相近,亦以“容成氏”開端。[49]按,竹書開篇講上古禪讓,列述二十餘位古帝,此點或可視為對《唐虞之道》“六帝”說的進一步發展。

2. 簡文提及古帝之施政“一其志,寢其兵,官其材”(簡2),“一其志”指心志的專一,略具儒家及道家色彩;“寝其兵”,禁攻寢兵為墨家、道家之說;“官其材”,講分職任賢,又具儒家色彩。

3. 言禹之政事“去苛行簡”(簡19)、“去苛慝”(簡33),并列舉禹之節儉事跡如“衣不褻(曳)美,[50]食不重味,朝不車逆,種不毇米,[51]饎不折骨。[52]”(簡21)又說“其生易養也,其死易葬”(簡33),顯近於墨家說,惟此言禹政,受戰國早中期墨學大盛影響,學者要列敘夏代政事,勢必酌採其說,若以此點判定此篇竹書為墨家學者所作,效力並不大。下文云禹命郊尹巡行,作征稅(但“關市無賦”,即《孟子•公孫丑上》所說“市,廛而不征”“關,譏而不征”,見簡18、簡31至32)“始爵而行祿”(簡32),[53]卻又近於儒家之說。

整體而言,竹書的敘述方式和思想內涵與戰國時期的儒、道、墨家均有相似處,難以論定其學派歸屬。然就本篇所述禪讓說來看,若以前文所揭“仁義(愛親尊賢並重)/平等主義之尚賢”作為判準,可以說《容成氏》的禪讓觀近墨,而與撰寫《唐虞之道》一派的儒家學者觀點不同,但這並不表示這篇文獻即為墨家學者所作。儒家當時存在不同的禪讓主張,據《荀子•正論》所說,時人對於“堯舜擅讓”有“死而擅之”、“老衰而擅”、“老者不堪其勞而休”等種種設想。《容成氏》或許是戰國中期稍晚於《唐虞之道》的儒家文獻,當時學風尚融通,儒者或因實際教學、進言之需求,融入了墨家、道家的思想元素,編寫了此篇竹書。

從體裁來說,《容成氏》可視為事語類的文獻,其述古史尤重朝代興革,如講夏史,從“啟攻益自取”建立王朝,一下跳接到末代帝王夏桀;講商史,從湯滅夏,跳接到紂之暴虐。從這一點我們可以明白,《容成氏》雖是一篇講歷史故事的文獻,但它所記傳說是經過剪裁安排的,是爲作者的中心思想服務。夏商周的部分即是通過朝代更迭的故事說明在上位者要尊賢養民,不能放縱自己的欲望。從這個特點來看,這篇竹書的性質雖然是歷史文獻,但其作用卻是教化方面的,所以可以把《容成氏》視為戰國時期的歷史教材。

五、燕王噲讓位事件及孟子對禪讓的態度

在戰國早中期,除了墨家、儒家提倡禪讓說外,當時也產生了君王禪位給臣下的實例。[54]公元前318年,[55]燕王噲讓位給他的大臣子之(見《戰國策‧燕策一》),這是戰國時期燕國實踐禪讓制度的一次嘗試。在此之前,秦孝公(前361至前338)曾想讓位給商鞅(見《秦策一》),梁惠王(前369至前319)也曾經想把王位讓給惠施(見《呂氏春秋‧不屈》),惟二者仍停留在設想的層面。燕王噲聽信鹿毛壽之語,禪讓給子之,此一事件釀成大禍,燕國的太子平、將軍市被起兵攻子之,不克,二人俱死以殉國。[56]前315年,齊宣王聽信孟子“今伐燕,此文武之時,不可失”之議,任命與孟子親近的匡章攻打燕國(同時起兵的還有中山國),趁虛而入,佔領燕國,燕王噲和子之都被殺害。

這一事件在河北平山出土的中山王鼎、中山王壺及江蘇盱眙出土的陳璋壺銘文都有明確的記載。李零先生指出,根據中山王器銘文,中山國起兵助齊伐燕“其出師打著正名分的旗號,討伐燕國‘臣主易位’,滅燕之後,天子策賞,諸侯畢賀。這對文獻記載是重要的補充。它說明當時的伐燕并非由齊國單獨出兵,而是約合了它的鄰國中山,形成合圍之勢,然後才一舉克燕。”[57]中山之所以出兵,除了擴張自己的勢力外,更有政治上的宣示目的。據顧頡剛考證,中山本為堯、舜、禹一系夏族遺民,[58]以其異於後起之周族宗法文明而蒙以“戎狄”之貶稱。他根據《水經•滱水注》“唐亦中山國也”,《史記•五帝本紀》“舜,冀州之人也”等記載推測,《書•禹貢》“冀州”所云乃中山國強盛之時,追跡虞夏盛世故業,企圖以中山國為中心而領其所標舉之冀州,擴展其理想中之勢力範圍,而與諸強權分峙於天下。他認為“《虞夏書》當系冀州進入城市文明時代之中山王國所宗述編訂者,此與周族諸國傳寫《周書》,商族宋國傳寫《商書》,楚族傳寫《三墳》、《五典》、《八索》、《九丘》的情況,固無別也。”[59]按,《虞夏書》是否即出中山學者所編,尚無充足的材料可以證明,但中山既為唐虞之裔,對於燕國妄效堯舜禪讓之舉,自然有國際政治上的發言權,其後燕亂,齊國出師并無正當性,若聯合中山,則可堂而皇之打著正名的旗號,大舉出兵。

對於中山國之出兵,提倡禪讓的墨家學者站在“非攻”的觀點,持著反對的態度,《呂氏春秋•應言》載:

司馬喜(中山伐燕之主帥)[60]難墨者師於中山王前以非攻,曰:“先生之所術非攻夫﹖”墨者師對曰:“然。”曰:“今王興兵而攻燕,先生將非王乎﹖”墨者師對曰:“然則相國是攻之乎﹖”司馬喜曰:“然。”墨者師曰:“今趙興兵而攻中山,相國是之乎﹖”司馬喜無以應。[61]

可見當時儒、墨學者俱關注此一國際事件,尤其孟子促成齊宣王伐燕,又力勸其平亂後退兵(見《孟子•梁惠王上》、《公孫丑下》),涉入更深,事後自會反省現實政治中實踐禪讓的問題。前文所論三篇戰國竹書,可以代表禪讓思潮的頂峰,[62]其成書年代應該在孟子之前,更精確地說,當是在燕國禪讓事件釀成禍端之前,因為此一事件,禪讓說失去發展的土壤,儒家學者一改過去對禪讓的支持,孟子、荀子都對現實政治中的禪讓,持著反對或譏評的態度。[63]另一方面,戰國中晚期各國陸續變法,改革後的制度化重新肯定了世襲制,尤銳認為這個政治格局的變化,乃是導致禪讓說衰微的內因。[64]

對於禪讓或放伐的正當性,孟子提出的標準一致,即二者皆需合於天命、順應人心,所以《孟子•萬章上》引孔子曰:“唐虞禪,夏后、殷、周繼,其義一也。”此章與前文所引子思之語“舜、禹揖讓,湯、武用師,非故相詭,乃各時也。”取堯舜禪讓和殷周世襲、湯武革命并舉,所言重點不同,前者強調“義”,後者強調“時”,但細味其義,皆不以禪讓為尚,而將禪讓、革命(或世襲)皆視為先聖應時合義之舉。此種態度不能片面地說為支持禪讓,誠如裘錫圭先生所說,孟子有“緩和甚至取消禪讓與傳子對立的企圖”,其態度與《子羔》、《唐虞之道》差異甚為明顯。[65]二篇竹書若非孟子之外的他派儒家學者所作,便是其早年的言論。

孟子晚年因齊伐燕事,於齊宣王八年(前312)去齊,後居於休,從此歸隱不出,[66]退而與萬章之徒論學著書。《萬章上》諸章所言當為孟子去齊後的晚年定說。李存山已指出,孟子可能因為有了燕國的“讓國”悲劇,所以要對政治理想與現實、禪讓與傳子進行新的整合,所以其晚年的學說不再重視禪讓與傳子形式的不同,而更為強調要順乎天、應乎人。[67]尤銳也留意到,孟子在面對萬章“舜有天下,孰與之”的問題時,他直接回答“天與之”,得天命成為權力傳承的關鍵,對“天”的強調,達到了除《墨子》外在其他戰國文獻中所未見的高度,[68]這點適與此前的《容成氏》形成對比。在天命及賢德之外,孟子還認為民心的向背、君王的推薦,都是禪讓的前提,通過這些嚴苛的條件,孟子限制了禪讓在現實政治中的可行性。[69]

除了前文所舉三篇竹書及孟子之外,戰國时期儒家主張禪讓說者,尚有《禮記•禮運》託言子游與孔子問對的“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一段,此文將“大同”的禪讓時代(天下為公)與“小康”的世襲時代(天下為家)對比,裘錫圭先生認為此篇所言與《唐虞之道》、《子羔》及《容成氏》一致,[70]梁濤先生更指出:《禮運》“雖然肯定、讚美禪讓的‘大同’之世,但又對其逝去無限感慨,其中‘今大道既隱,天下為家’一句,表明其應該完成於燕王噲讓國失敗後的一段時間。……《禮運》不是對禪讓、‘大同’的禮讚,而是為其唱出的一曲挽歌。”[71]以此來看,《禮運》的成篇時代很可能在戰國中晚期。

此外,裘錫圭先生也留意到,《管子•戒》“仁從中出,義從外作”一段改造《唐虞之道》“仁義”並行的禪讓說,淡化“尊賢”色彩,而強調“道德當身”,[72]這也說明在戰國時期的道家對於禪讓說並非全然地輕蔑、排斥(此派以莊子為代表),[73]一部分齊地的黃老道家學者“援儒入道”,[74]接受了當時流行的禪讓說,並注入了新的內涵。

六、禪讓傳說興起的曆術背景——兼說作為天命象徵之“中”

上文考察戰國時期墨、儒二家禪讓說的發展,提出墨子初藉禪讓傳說講“尚賢”、“尚同”,遂化禪讓傳說為政論。其後儒家將禪讓事例推衍到堯舜之前,形成一遠古普遍實行禪讓的黃金時代;并將儒家的“仁義”觀念注入其中,形成“愛親尊賢”並重的禪讓論。當時禪讓說頗為流行,墨、儒倡之於前,齊地道家亦隨而和之,直至燕王噲禪讓釀成內亂外患,其熾乃息。政治上的禪讓主張雖廢,但禪讓傳說已廣布於知識階層,戰國晚期至秦漢的陰陽家(以鄒衍為代表)和方士仍以古帝之代興推衍曆數、傳述古史。

春秋晚期以來的尚賢風氣,對於禪讓論的形成,無疑具有關鍵性的影響,推究禪讓傳說的興起,亦隱約可見曆術的因素存焉。《孔叢子•雜訓》載縣子問子思殷、周二代何以未“行夏之時”,[75]子思回答說;

夏數得天,堯、舜之所同也。殷、周之王,征伐革命,以應乎天,因改正朔,若云天時之改耳,故不相因也。夫受禪於人者,則襲其統,受命於天者則革之,所以神其事,如天道之變然也。

堯、舜、禹行揖讓,湯、武放伐,是以夏代所行曆法乃上承堯、舜,而殷、周則創業改制,故變其正朔。太史公於《曆書》亦發此論,惟所言未如《漢書•律曆志》明晰:

曆數之起上矣。傳述顓頊命南正重司天,火正黎司地,其後三苗亂德,二官咸廢,而閏餘乖次,孟陬殄滅,攝提失方。堯復育重、黎之後,使纂其業,故《書》曰:“乃命羲、和,欽若昊天,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時。”“歲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以閏月定四時成歲,允釐百官,眾功皆美。”其後以授舜曰:“咨爾舜,天之曆數在爾躬。”“舜亦以命禹。”至周武王訪箕子,箕子言大法九章,而五紀明曆法。故自殷、周,皆創業改制,咸正曆紀,服色從之,順其時氣,以應天道。

此段引及《堯曰》“天之曆數在爾躬”,並明言舜、禹所行之曆乃堯所傳,揭示了禪讓傳說的曆術背景。《漢志》將曆法之起推溯至顓頊,《史記•曆書》在其前又言黃帝,謂其“考定星曆,建立五行,起消息,正閏餘。”按,所謂“黃帝曆”疑即容成曆,《世本•作》篇以“容成作調曆”,容成的身分除上古帝王(見《莊子•胠篋》)外,又是黃帝臣佐(見《世本》、《莊子•則陽》)。上博竹書《容成氏》開篇述“容成氏”等古帝之有天下“皆不授其子而授賢”,可見在竹書作者的心目中,禪讓之制起於容成氏,而他又作為曆術的創始者,二者或有關聯。

古代施政以“觀象授時”為本,從上引《律曆志》可知,一代君王禪位後,要將曆法傳給後繼者,而天命、曆數之象徵則為“中”,即《論語•堯曰》“允執其中”之“中”[76]。惟《堯曰》之“中”或解為“中正之道”(皇侃),或說為“無過不及之名”(朱熹)[77],均非古義。甲骨、金文“中”字作“ ”,即測日影、觀風向、聚群眾之旗表。[78]在古人的觀念中,“天”作為一有意志的最高存在,其心意可稱之為“天中(衷)”,[79]即古書習見的“天誘其衷”、“天舍其衷”之“衷”,皆指天的心意。[80]天之意向具體表現為自然界的風雨雷電及日月四時的運轉,就人的角度來看,這些皆為天命或天意之表徵,而得“天命”也成為君王政治權威的根源。在甲骨卜辭中,可以見到人格化的天帝有受年、令雨、令風雷、降熯的權能,在對人間政治上,更有“終茲邑”(即決定國家興衰之命運)、“佐王”、“咎王”的最高能力。[81]孔子說:“天何言哉,四時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論語‧陽貨》)風雨、四時等既然作為天意之表現,人要測度天的意向,自然就要使用“中”作為測日觀風的工具,而“執中”就成為“得天命”的同義詞。[82]

測日觀風所以定時,徵發軍隊亦需用“中”作為召集,此為其實際的功能,且“中”如前文所說,象徵著“天命”,所以上古帝王禪位需傳以“中”。清華大學藏戰國竹書《保訓》託言周文王遺訓云:

昔舜舊(久)作小人,[83]親耕于歷茅,恐(恭)求中自稽,[84]厥志不違于庶萬姓之多欲,[85]厥又施于上下遠邇,迺易位埶(勢),稽測陰陽之物,[86]咸順不逆。舜既得中言(焉),不易實變名,[87]身茲服惟允,翼翼不懈,用作三降之德。帝堯嘉之,用受厥緒。嗚呼!祗之哉!昔微假中于河,以復有易,有易服厥辠,微亡害,迺歸中于河。微寺(持)弗忘,[88]傳貽子孫,至于成唐,祗服不懈,用受大命。[89]

此段敘述堯傳舜、上甲微報復有易的故事,以作為周人得天命的鋪墊。簡文中作為君王權柄之“中”,其原始用途如李零先生所言:“用‘中’(指圭表)來確定大地的高下遠近,所以變方設位,隨時觀測萬物陰陽的變化,使一切順而不逆。”[90]可知“中”指測時的之“表”(亦稱“髀”[91]),即“曆數”、“天命”之象徵。《保訓》說舜“恭求中”,所求即天之心意;經過試煉之後,舜“得中”,所獲即天命。[92]

下文商族先公上甲微向“河”所借之“中”,疑非最高之天命,因為上甲微並非如“帝堯”般的天子,而是一方之伯。從簡文來看,其祈願的對象並非上帝,而是次一等的自然神“河”,所以上甲微所借之“中”不妨理解為河伯之“衷”。在殷代卜辭中,河、岳等神祇具有“告秋”或“告天災”之權能,可以影響天象、風雨與年成。在人事方面,河、岳及王亥具有其他自然神明及先公所未具的影響戰事的能力,[93]這或許是上甲微起兵報復有易氏要“假中於河”的原因。由於微所持並非最高之天命,所以下文特別強調商湯通過不斷地努力,“祗服不懈”,最後才能“用受大命(即天命)”。

禪讓傳說盛於戰國時代,除了墨、儒二家先後提倡外,疑又與曆術有關,所以《堯曰》、《保訓》提及禪讓必言“求中”、“得中”、“執中”。前引《史記•曆書》將曆術之起推至黃帝。《漢書•律曆志》列述顓頊、堯舜禹、殷、周曆法之變(見上文引),其後更云:

三代既沒,五伯之末,史官喪紀,疇人子弟分散,或在夷狄,故其所記,有《黃帝》、《顓頊》、《夏》、《殷》、《周》及《魯曆》。戰國擾攘,秦兼天下,未皇暇也,亦頗推五勝,而自以為獲水德,乃以十月為正,色上黑。

考《漢書•藝文志•數術略》曆譜類有《黃帝五家曆》三十三卷、[94]《顓頊曆》二十一卷、《夏、殷、周、魯曆》十四卷,次序與《律曆志》略同,蓋以堯禪舜、舜傳禹,故夏曆即堯舜所傳之曆。我們從上博竹書《容成氏》的敘事順序也可隱約看出上述古曆“黃帝、顓頊、夏、商、周”的層次:

容成氏、軒轅氏等實行禪讓的古帝。此段別容成、黃帝為二,容成氏為最早的帝王,而非黃帝之臣輔。

2. 高陽氏(顓頊):簡35下半有“湯氏之有天下”,當從陳劍插入堯前諸氏及論堯兩段之間(下接簡4及簡5),[95]“湯”疑讀為“唐”或“陽”,其前擬補“高”字,“高陽氏”即顓頊。高陽作為楚人之始祖,在楚地或稱“高唐”。[96]顓頊為曆術發展之一大關鍵,《容成氏》述古帝王之事蹟,必有所本,當不致略而不談。

3. 堯、舜、禹相禪而興。

4. 商湯革夏命。

5. 周文、武圖商。

類似的古史結構又見於上海博物館藏竹書《武王踐阼》簡1至2:“武王問于師尚父,曰:‘不知黃帝、顓頊、堯、舜之道在乎?意微喪不可得而睹乎?’師尚父曰:‘在丹書。王如欲觀之,盍齋乎?將以書示。’”[97]

春秋時期,由於採用圭表測日的方法,能夠精確測定夏至、冬至,曆法比較準確。當時各國仍多奉周之正朔,惟晉國用夏正(以建寅之月為歲首),因夏正最符合四季氣候的變化,便於農業生產,故孔子說“行夏之時”(《論語•衛靈公》)。[98]春秋戰國之際,天文學有長足的發展,產生周天二十八宿體系,樹立了觀測日月五星的座標。戰國初期又出現歲次及分野理論,促進了四分曆術的創立。[99]除周曆、夏曆外,當時還產生了殷曆和顓頊曆,這些古四分曆都體現在《漢書•藝文志》所載古六曆中。六曆早已佚失,其法散見於各史曆志和緯書、子書,據《後漢書•律曆志》、《開元占經》所言,六曆之異只是上元月建的不同。[100]這些古曆皆非時王之術,杜預、祖沖之等早已有所論斷,《宋書•律曆志中》稱:“考其遠近,率皆六國及秦漢時人所造。”

根據白光琦的研究,夏曆、殷曆及顓頊曆的確立都在戰國早期,具體測制年代為:[101]

殷曆:前426±32年。[102]

2. 夏曆:公元前422±32年。開始行用約在三家分晉前後。[103]

3. 顓頊曆:前378±32年。[104]約在秦獻公之世。[105]

可見依託時代越早的古曆,其實際測制的年代越晚,此與古聖王傳說層累造成的趨勢一致。戰國初期出現了各國在舊有曆術基礎上創制新曆的風潮,顓頊曆是在四分曆術創立後不久,由三晉的夏曆移植到秦國,只是改用秦之歲首(冬十月)。約在楚宣王(前369至前340在位)晚期,楚人亦用顓頊曆,并改用楚國原有的若干月名。[106]

前文引尤銳說,認為在《墨子》成書時,即公元前五世紀晚期至前四世紀早期,禪讓說才剛剛形成,此一時段與殷、夏、顓頊三曆的測制年代(約前430至前380)大致重合。託名殷、夏二代及顓頊的造曆運動(戰國早期),適在堯舜禪讓說廣為流傳(戰國中期)之前,這應該不是偶然的巧合。殷、夏二曆的產生時代較近,當時三晉的新曆為與周曆、殷曆競爭,託言夏代所傳。其後秦人改造夏曆,更依託其先祖顓頊,持夏曆者無以與之爭,乃巧借“受禪於人則襲其統”的觀念,造出夏曆為堯、舜、禹三位聖王經由禪讓傳下的說法,以見其流傳有緒,此即戰國時期堯舜禪讓說廣泛傳佈的另一背景,而儒家後來所建立之“道統”,在此也略見其雛形。

《漢書•律曆志》記漢昭帝時,太史令張壽王治《黃帝調曆》“言黃帝至元鳳三年六千餘歲”,但治《終始》說的單安國等“言黃帝以來三千六百二十九歲,不與壽王合。壽王又移《帝王錄》,舜、禹年歲不合人年。壽王言化〈伯〉益為天子代禹,[107]驪山女亦為天子,在殷周間,皆不合經術。”張壽王為彌合年數差距,竟憑空造出禹禪伯益、驪山女在殷周之際代興的妄說。[108]戰國早期有堯、舜、禹禪位傳曆之說,西漢又有張壽王捏造禹、益之禪(即禹傳子前尚有一段禪讓的過渡),看來禪讓說與曆術家真有不解之緣。

二零一七年四月卅日初稿

二零一八年四月三日定稿

﹡本文的寫作過程中得到來國龍先生、鄔可晶先生及張雨絲、邱雨兩位同學的幫助,在修訂時也部分採納了匿名審稿人的意見,在此一併感謝。

注释

[1] 顧頡剛:《禪讓說起於墨家考》,原載國立北平研究院《史學集刊》第一期(1936年4月),後修訂後收入《古史辨》第七冊(開明書局,1941)。

[2] 廖名春:《荊門郭店楚簡與先秦儒學》,《中國哲學》第20輯(瀋陽:遼寧教育出版社,1999),頁49。

[3] 裘錫圭:《新出土先秦文獻與古史傳說》,《裘锡圭学术文集》(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2012),第五卷,頁268。

[4] 顧頡剛:《禪讓說起於墨家考》,《顧頡剛古史論文集》(北京:中華書局,2011),卷一,頁434-442。

[5] 鄔可晶先生近撰文討論二句的訓解,他指出:“允執其中”乃承“天之曆數在爾躬”而言,並引清華大學藏戰國竹書《越公其事》簡12“天賜中于吳”,認為二處的“中”可讀為“衷”,指的是“天心”(天的心意)。其說見《說〈論語•堯曰〉“天之歷數在爾躬,允執其中”》,發表於“古籍新詮——先秦兩漢文獻國際學術研討會暨中國文化研究所五十周年慶典”,香港中文大學,2017年12月14-15日。按,《國語•楚語上》載楚靈王止白公之諫,稱“余左執鬼中,右執殤宮,凡百箴諫,吾盡聞之矣,寧聞它言。”王念孫指出“宮”當讀為“躬”,“中”、“躬”皆指身也。鵬按,《楚語》此處亦言“執中”,且“躬”、“中”對文,當與《堯曰》二句合觀,至於“左執鬼中”之“中”當訓為“身”或讀為“衷”,需要進一步討論。

[6] 按,何晏、邢昺等皆以“不與求而得之”釋“不與”。見何晏注、邢昺疏:《論語注疏》(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頁106。《淮南子•詮言》云:“聖人守其所以有,不求其所未得。……舜修之歷山而海內從化,文王修之岐周而天下移風。使舜趨天下之利,而忘修身之道,身猶弗能保,何尺地之有?”即所謂“不與求”之意。

[7] 前人多以《孔叢子》輯於漢魏,材料可疑,但孫少華認為今本此書第六至第十篇記子思言行,與先秦文獻記載頗相合,大體是先秦子思材料的原始遺存,在《孔叢》編纂前已流傳於世。說見《〈孔叢子〉研究》(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1),頁102-103。

[8] 李零:《喪家狗——我讀〈論語〉》(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2007),頁332。顧頡剛在《禪讓傳說起於墨家考》“論語堯曰章辨偽”一節指出,此章乃受鄒衍學說影響的晚出之說,其時代“早則出於戰國之末,遲則當在秦、漢之交。”鄭杰文在《禪讓學說的演化及其原因》(載《中國文化研究》2002年春之卷)認為顧氏考證《堯曰》此章晚出的論據頗有問題,他指出:以得孔子真傳自居的孟子曾說:“孔子曰:‘唐、虞禪,夏后、殷、周繼,其義一也。’”其言必有所本,不至於憑空偽造。鵬按,顧氏認為《堯曰》此章有陰陽家的色彩,而“陰陽家是起於鄒衍的,孟子還看不見,何況孔子”,但鄒衍之說並非陰陽家的源頭,而是在陰陽曆術發展過程中勢力龐大的主流,其前有稷下之學,還有其它背景(如春秋之前的陰陽觀、老子的學說、流行於民間的數術方技說等)。戰國中期前即便沒有陰陽家,但當時已有“曆數”觀念,蔣重躍《“歷數”和尚賢與禪讓說的興起》(載《管子學刊》2006年第3期)已引《書•大誥》、《洪範》、《堯典》等證之。李零先生前揭書在討論《論語》此章時也指出,“允執厥中”一語,除傳世本《大禹謨》、《堯曰》外,亦見於宋代出土的戰國鳥書箴銘帶鈎,當非後人偽造。從這兩點來看,《堯曰》此章所引據的材料當不晚於戰國中期。相關的討論還可以參考前揭鄔可晶文。

[9] 李零《喪家狗——我讀〈論語〉》,頁331。

[10] 《禮記‧禮運》託言孔子與子游對話,所論“大同”與“小康”之世的繼承原則體現了禪讓與世襲的對立,作者推崇前者,可以說是提倡禪讓的。學者或認為此篇為子游(公元前506-前445)手著,然則儒家在戰國早期似有提倡禪讓說者,惟陳澔《禮記集說》指出,此篇所記未必為實錄,或為子游一派後學所作。周予同《〈大學〉和〈禮運〉》(載《周予同經學史論著選集》)則認為是“儒家支流一位不知名的作者的作品,至早出於戰國末年,甚或出於漢初”,王夢鷗《禮記校證》更提出此篇的完成時代“不越乎(西漢)武、昭、宣之際”。鵬按,配合《唐虞之道》等三篇竹書來看,《禮運》推崇禪讓及“大同”,當是戰國中晚期儒者之說,見下文第五節的討論。

[11] 顧頡剛:《禪讓說起於墨家考》,《顧頡剛古史論文集》卷一,頁441。

[12] 尤銳著、孫英剛譯:《展望永恆帝國:戰國時代的中國政治理想》(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頁77-79。

[13] 據錢穆《先秦諸子繫年》所考,墨子的生卒年約數為公元前480年至前390年,子思為前483至前390年。

[14] 按,《記問》所載乃孔子答子思問“法與禮樂異用而同功,何必但禮樂”之語,但子思立說好託其祖孔子為說,即《荀子•非十二子》所說“案飾其辭而祇敬之,曰:‘此真先君子之言也。’”子思所記孔子語,如其所說“有親聞之者,有聞之於人者”(《孔叢子‧公儀》),但也有不少是借孔子之口表述己說。此章“仁義”連言,未必即孔子本人之說,應當視為子思對於堯舜之道的總結。

[15] 尤銳著、林鹄譯:《禪讓:戰國時期關於平等主義與君主權力的論爭》,收入陳致編:《當代西方漢學研究集萃:上古史卷》(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頁393-394。

[16] “專”,從周鳳五先生釋,說見《郭店楚墓竹簡〈唐虞之道〉新釋》,《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70本第3分(1999年9月)。艾蘭(Sarah Allan)贊成周先生的改讀,並進一步作了討論,見《湮沒的思想——出土竹簡中的禪讓傳說與理想政制》(北京:商務印書館,2016),頁87-89。

[17] “肆”訓為推展,此字之釋讀參考拙文《郭店楚墓竹書〈唐虞之道〉重探》,《楚地簡帛思想研究》第三輯(武漢:湖北教育出版社,2007)。

[18] “傳”從李零先生釋,見《郭店楚簡校讀記(增訂本)》(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2)。

[19] 簡文“瞽瞙”從李家浩先生釋,說見《讀〈郭店楚墓竹簡〉瑣議》,《中國哲學》第20期(1999年1月)。

[20] “式”,從周鳳五《郭店楚墓竹簡〈唐虞之道〉新釋》說,在篇中用為虛詞。。

[21] 見該篇竹書簡1至2、簡6至10。荊門市博物館:《郭店楚墓竹簡》(北京:文物出版社,1998),頁39(圖版)、頁157(釋文)。

[22] 顧頡剛:《禪讓說起於墨家考》,《顧頡剛古史論文集》卷一,頁463。按,顧氏此言原針對墨子與孟子而言。

[23] 艾蘭著、蔡雨錢譯:《湮沒的思想——出土竹簡中的禪讓傳說與理想政制》,頁97。

[24] 顧頡剛:《禪讓說起於墨家考》,《顧頡剛古史論文集》卷一,頁444-448。

[25] 參考拙著《郭店楚墓竹書〈唐虞之道〉重探》,《楚地簡帛思想研究(三)》,頁486;郭永秉:《帝系新研——楚地出土戰國文獻中的傳說時代古帝王系統研究》(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8),頁145-149。

[26] “咸隱”二字,從周鳳五《郭店楚墓竹簡〈唐虞之道〉新釋》一文釋。

[27] 竹書簡25至28,見《郭店楚墓竹簡》,頁41(圖版)、頁158(釋文)。

[28] 竹書簡20至21,見《郭店楚墓竹簡》,頁40(圖版)、頁158(釋文)。

[29] 按,此段上承“故堯之禪乎舜也,如此也”為說。

[30] 誠如匿名審稿人所說,本文沒有重點談《堯典》的成書年代,或許會使禪讓說源流的討論,無法深入進行,但筆者基於以下兩個理由暫時迴避此一問題:第一,《堯典》所涉的天文曆法縱有較早的來源(參考胡厚宣《甲骨文四方風名考證》、竺可楨《論以歲差定〈尚書‧堯典〉四仲中星之年代》),但其整體寫定的時代晚至戰國(參考屈萬里《尚書集釋》),屬於綜合性較強的文獻。徐旭生《中國古史的傳說時代》已指出,像《堯典》、《大戴禮記‧帝繫》、《五帝德》等成系統的綜合材料,其研究價值低於《左傳》、《國語》及先秦諸子書中的零碎記載。根據此一原則,本文先梳理《唐虞之道》等三篇戰國竹書,還原戰國中期儒家學者提倡禪讓的歷史背景,在此基礎上進一步討論《堯典》的時代,才能得到真切的認識。第二,有學者根據《左傳》已經引及《堯典》,認為《堯典》的時代不晚於戰國,然而《左傳》的成書時代並無足夠的證據可以論定為春秋晚期,而且該書亦可能是歷經戰國至西漢層累形成的,如何剝離《堯典》、《左傳》等傳世經典在不同時期層層累加的成分,出土文獻雖然提供了一些新線索,但仍有諸多的缺環和疑問尚待日後解決。關於《左傳》成書的層累造成說,參考拙文《楚地出土“抄撮”類史書探論》(待刊)。

[31] 說見《郭店楚墓竹簡〈唐虞之道〉新釋》。周先生指出:虞舜生平見於《尚書•堯典》:“舜生三十徵庸,三十在位,五十載陟方乃死。”《正義》引鄭玄本作“舜生三十,登庸二十,在位五十載,陟方乃死。”其說云:“舜生三十,謂生三十年也;登庸二十,為歷試二十年也;在位五十載,陟方乃死,謂攝位至死為五十年,舜年一百歲也。”則舜亦年五十而治天下,與簡文所述聖人的理想同。

[32] 尤銳:《展望永恆帝國:戰國時代的中國政治理想》,頁83。

[33] 荊門市博物館:《郭店楚墓竹簡》,頁160,注釋32裘按。

[34] 廖名春:《郭店楚簡引〈書〉論〈書〉考〉,《郭店楚簡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武漢:湖北人民出版社,2000);周鳳五:《郭店楚墓竹簡〈唐虞之道〉新釋》。

[35] 此前殘脫,“孔子”二字據文義補。

[36] 裘錫圭認為“而弗世”前或脫一表示禪讓義之字。按,本文中禪讓與世襲是相對的觀念,此句語意未完,疑在“而”前補“禪”字。裘說見《〈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二)•子羔〉釋文注釋》,《裘錫圭學術文集》第二卷,頁475注釋25。

[37] 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頁184-192;裘錫圭:《〈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二)•子羔〉釋文注釋》,《裘錫圭學術文集》第二卷,頁465-466。按,此段簡序經陳劍、裘錫圭二位先生調整為“簡1、6、2、3、4、5、8”。說見陳劍《上博簡〈子羔〉、〈從政〉篇的拼合與編連問題小議》,《文物》2003年第5期;裘錫圭《談談上博簡〈子羔〉篇的簡序》,《上搏館藏戰國楚竹書研究續編》(上海:上海書店,2004)。

[38] 尤銳:《禪讓:戰國時期關於平等主義與君主權力的論爭》,《當代西方漢學研究集萃:上古史卷》頁395、397。

[39] “仕”,從裘錫圭先生前揭《〈子羔〉釋文注釋》一文讀。

[40] 尤銳:《禪讓:戰國時期關於平等主義與君主權力的論爭》,《當代西方漢學研究集萃:上古史卷》頁397。

[41] 艾蘭提出一個有趣的觀察,她說:“假如這篇簡文中的人名(指作為對話者的孔子和子羔)變一下,筆者估計不會有學者將簡文與儒家相聯繫。”見《湮沒的思想——出土竹簡中的禪讓傳說與理想政制》,頁167。

[42] 見《唐虞之道》簡24、《容成氏》簡13。

[43] 堯讓舜見於該篇“簡9至11、簡13至14、簡8、簡12、簡23”,舜禪禹見“簡17至18”,禹讓皋陶見“簡33至34”。其中堯舜禪讓一段的簡序參考陳劍《上博簡〈容成氏〉的拼合與編連問題》,《上博館藏戰國楚竹書研究續編》(上海:上海書店,2004)。

[44] 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二)》,頁250。

[45] 參考《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二)》,頁249-250。

[46] 裘錫圭:《新出土先秦文獻與古史傳說》,《裘锡圭学术文集》第五卷,頁255-256。

[47] 參考艾蘭:《湮沒的思想——出土竹簡中的禪讓傳說與理想政制》,頁186、頁233-236。按,以下各點根據其說歸納,所引簡文由筆者檢出,例證亦略有補充。

[48] 本條為筆者為其補充。

[49] 陳劍:《上博楚簡〈容成氏〉與古史傳說》,《戰國竹書論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

[50] “褻”讀為“曳”,參考拙文《戰國楚竹書《容成氏》校讀》,發表於“出土文獻:語言、古史與思想”學術研討會,香港,嶺南大學,2017年11月4日。

[51] “穜”,從周鳳五先生讀為“種”,指糧食。說見《容成氏重編新釋》(稿本)。

[52] “饎”,從張新俊釋,見《上博楚簡文字研究》(吉林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05),頁131-135

[53] 此段簡文的詮釋參考拙文《上博竹書〈容成氏〉所見禹行征賦考》,《陝西師範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46卷第5期(2017年9月)。

[54] 關於傳世文獻中所述讓國的事蹟,參考王健文:《戰國諸子的古聖王傳說及其思想史意義》(臺北:臺灣大學出版委員會,1987),頁44-53;楊永俊:《禪讓政治研究》(北京:學苑出版社,2005),頁68-79。

[55] 《燕策》所記燕王噲禪讓子之事,依楊寬说繫於周慎靚王三年(前318)。楊說見《戰國史料編年輯證》(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2002),頁509-510。

[56] 《燕策》記太子平、市被攻子之事,文有衍誤,參考楊寬《戰國史料編年輯證》,頁525;范祥雍《戰國策箋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下冊,頁1679注釋23。

[57] 李零:《平山三器與中山國史的若干問題(草稿)》,《待兔軒文存:讀史卷》(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11),頁247。

[58] 關於中山之族屬,除顧氏此文外,還可參考前揭李零先生文。

[59] 顧頡剛:《戰國中山國史札記》,《學術研究》1981年第4期。

[60] 在中山王器銘文中,稱伐燕的主帥為“相邦賈”、“司馬賈”(“賈”,舊釋為“賙”,此從裘錫圭先生《釋“賈”》之說),蓋以司馬為氏,官為相邦(《應言》稱相國),“賈”為其名。上古音“賈”為見母魚部,“喜”為曉母之部,之魚旁轉,聲母則為牙喉音,當可通假。

[61] 關於此章與中山伐燕事的關聯,參考李零先生《平山三器與中山國史的若干問題(草稿)》(頁247)及楊寬《戰國史料編年輯證》(頁530至531)的討論。

[62] 尤銳:《禪讓:戰國時期關於平等主義與君主權力的論爭》,《當代西方漢學研究集萃:上古史卷》,頁388。

[63] 荀卿對於禪讓的批評見於《荀子•正論》、《成相》等篇。

[64] 尤銳:《禪讓:戰國時期關於平等主義與君主權力的論爭》,《當代西方漢學研究集萃:上古史卷》,頁409。他在《展望永恆帝國:戰國時代的中國政治思想》(頁98)進一步指出:“世襲君主制的反對者之所以失敗,不但是因為政治的發展,也因為他們的論述有內在弱點。他們頻繁地依賴前代聖王的示範作用,卻沒有進行更多的分析推理來加強他們的觀念(可能除了《唐虞之道》和《孟子》中的個別語句之外)。正如墨子、孟子或者《容成氏》的作者借助歷史論證自己的立場,但是他們的對手也是這麼做的——創造不同的歷史敘述來減少禪讓或正義革命的適用性,或質疑這些行為方式的合法性。”

[65] 裘錫圭:《新出土先秦文獻與古史傳說》,《裘锡圭学术文集》第五卷,頁266。

[66] 錢穆:《孟子去齊考》,《先秦諸子繫年》(臺北:聯經出版公司,1998),頁431-434。

[67] 李存山:《反思經史關係:從“啟攻益”說起》,《中國社會科學》2003年第3期,頁80。

[68] 尤銳:《禪讓:戰國時期關於平等主義與君主權力的論爭》,《當代西方漢學研究集萃:上古史卷》,頁414。

[69] 參考尤銳:《展望永恆帝國:戰國時代的中國政治思想》,頁94-97。

[70] 按,《禮運》此段分為“天下為公”和“家天下”兩層次,所述與《容成氏》尤近,其說可以視為對此篇竹書的精鍊總結。

[71] 梁濤:《戰國時期的禪讓思潮與“大同”“小康”說——兼論〈禮運〉的作者與年代》,《儒學與當代文明》,《儒學與當代文明:紀念孔子誕生2555周年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北京:九州出版社,2005),頁2045-2047。按,梁氏認為“從《禮運》的內容上來看,它與歷史上的子游氏之儒有一定聯繫,其作者可能是子游學派的不知名學者。”

[72] 裘錫圭:《讀〈郭店楚墓竹簡〉札記三則》,《裘锡圭学术文集》第二卷,頁365-367。按,裘先生在文中同意羅根澤將《戒》篇視為“戰國末調和儒道者作”。

[73] 關於道家對於禪讓說的尖銳批評,參考顧頡剛《禪讓說起於墨家考》,《顧頡剛古史論文集》卷一,頁476-483。

[74] 黃老道家對“賢能”的態度與老、莊不同,曹峰先生指出:“黃老道家既認識到個人能力的有限,又希望達到最大程度的政治效益,因此通過最高領導者的‘無為’與‘尊賢’,以充分調動各種賢能之士(帝師與賢臣)的技術與能力,就成為黃老道家‘賢能’認識的主要傾向。這種傾向又很大程度影響到法家。”見《先秦道家關於“賢能”的思考》,“出土文獻與諸子學研究新境”學術研討會論文,上海大學,2017年4月22日。

[75] 縣子所引孔子“行夏之時”語,見《論語•衛靈公》。

[76] 鄔可晶《說〈論語•堯曰〉“天之歷數在爾躬,允執其中”》已揭示出文獻所謂“降衷”、“執中”與王者“受命”之關係。“執中”又見《大戴禮記•五帝德》稱顓頊“執中而獲天下”,《史記•五帝本紀》作“帝嚳溉執中而徧天下”。

[77] 程樹德:《論語集釋》(中華書局,1990年8月),第四冊,頁1349。

[78] 羅振玉、唐蘭等人認為“中”象為旌旗形(上下飄動的條狀物為斿),後溫少峰、黃德寬等進一步推衍,謂“中”象測日儀或或測風器。諸家說見于省吾編:《甲骨文字詁林》(中華書局,1996年5月),第四冊,頁2935至2937、頁2940至2942。並參考李零先生:《說清華楚簡〈保訓〉篇的“中”字》,《中國文物報》2009年5月20日第7版。最近裘錫圭先生撰文分析甲骨、金文的“中”字,他認為有旗斿的“中”,當如黃德寬說,為風向標的象形,而不是測日影的表。按,裘說分析形、義頗善,但我們可以設想,一根有飄帶的旗杆,固可作為測風向的工具,若需測時,只要將飄帶收卷,束於杆上,仍可作為測日之用,所以李零先生將“中”視為測日影、定風向的複合式工具仍有一定的道理。裘說見《說〈盤庚〉篇的“設中”——兼論甲骨、金文“中”的字形》,發表於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主辦“出土文獻與傳世典籍的詮釋”國際學術研討會,2017年10月14日。

[79] 《左傳》定公四年“以獎天衷”,楊伯峻《春秋左傳注》:“天衷,天心之意。”

[80] 參考鄔可晶《說〈論語•堯曰〉“天之歷數在爾躬,允執其中”》。“天誘其衷”見於《左傳》僖公二十八年、成公十三年、襄公二十五年、定公四年、哀公十六年,“天舍其衷”見《國語‧吳語》。

[81] 參考拙著《殷代巫覡活動》(臺灣大學中國文學研究所碩士學位論文,2003),頁147、150。

[82] 清華大學藏戰國竹書《越公其事》有“天賜中”之說,鄔可晶先生在前揭文指出:此篇記夫差在說完“天賜中于吳,右我先王”後,又說:“今我道路修險,天命反側”。對於夫差來說,“天降中于吳”猶言“天命在我”,就是得到了天命。其說甚確。

[83] “舊”讀為“久”,從李零先生說,見《讀清華簡〈保訓〉釋文》,《中國文物報》2009年8月21日第7版。

[84] “恐”讀為“恭”,從周鳳五先生說,見《北京清華大學藏戰國竹書〈保訓〉新探》,《孔德成先生學術與薪傳研討會論文集》(臺北:臺灣大學出版中心,2009)。

[85] 此處斷句從李零先生前揭文說。

[86] “迺易位勢,稽測陰陽之物”之釋讀參考拙文《清華大學藏戰國竹書〈保訓〉校釋》,《出土文獻文字與語法研讀論文集》第一輯(臺北:萬卷樓圖書公司,2013)。

[87] “舜既得中焉,不易實變名”之斷讀參考前揭拙文。

[88] 簡文“寺”原從又,之聲,整理者逕釋為“志”,此從沈培先生說讀為“持”,見《清華簡〈保訓〉釋讀一則》,《出土文獻》第一輯(上海:中西書局,2010),頁90。

[89] 見該篇第4至第9簡。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壹)》(上海:中西書局,2010),上冊,頁56至59(圖版);下冊,頁143(釋文)。

[90] 按,李先生將“迺易位設稽”作一句讀,与前引釋文略異,“設稽”即設立標準。

[91] 即“周髀”之“髀”,關於以表測日影,定星辰之位的方法,參考錢寶琮:《中國算學史》上卷(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932年),頁26;陳遵媯:《中國天文學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頁74-75、頁1221-1225。

[92] 李銳先生已經看出此段“得中”與“受命”的關聯,見《清華楚簡〈保訓〉試讀》,孔子2000網“清華大學簡帛研究”專欄,2009年4月14日。

[93] 參考拙著《殷代巫覡活動》,頁150。

[94] 周壽昌《漢書注校補》認為“五家”乃“黃帝、顓頊、夏、殷、周五家”,李零先生《蘭臺萬卷》(修訂本)引郭津嵩說,認為即《史記•曆書》所述“黃帝、少皞、顓頊、堯、舜”之曆。謹按,周、郭二說恐非。《漢書‧律曆志》載漢昭帝時有張壽王及李信治《黃帝調曆》。此外,《宋書·律曆志》、汪士楨《古今推步諸術考》皆言劉向《五紀論》嘗言黃帝曆有四法,蓋西漢晚期言黃帝曆者有不同派別,故此列《黃帝五家曆》乃各家言黃帝曆者。

[95] 見陳劍《上博簡〈容成氏〉的拼合與編連問題》一文。按,陳劍先生以出版圖版不清楚,未敢肯定此字究竟為何。承該篇竹書的整理者李零先生賜告,當初進行整理工作的黑白圖版較後來出版者清晰,他於該篇釋文中未標示此字殘損,即肯定此字為“湯”無誤。復按,郭永秉《帝系新研》、孫飛燕《上博簡〈容成氏〉文本整理與研究》、單育辰《新出楚簡〈容成氏〉研究》等書對於此簡的歸屬也提出不同的意見,恕無法一一引述討論。

[96] 聞一多認為,“高唐神女”為楚之高禖神,或稱“高陽”,本為女性始祖神。說見《高唐神女傳說之分析》,《清華大學學報》第10卷第4期(1935年10月)。

[97] 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七)》(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頁151-152。今本《大戴•武王踐阼》武王所問作“昔黃帝、顓頊之道存乎”。

[98] 楊寬:《戰國史》(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97),頁559-560。

[99] 白光琦:《夏曆元首探索》,《先秦年代探略》(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8),頁134。

[100] 陳遵媯《中國天文學史》,頁1003。古六曆之異,據《後漢書•律曆志》云:“黃帝造曆,元起辛卯,而顓頊用乙卯,虞用戊午,夏用丙寅,殷用甲寅,周用丁巳,魯用庚子。”按,《後漢志》所說為七曆,若依《漢書•律曆志》所言,虞、夏不當別為二曆。《開元占經》以夏用乙丑,黃帝、殷、周、魯四曆俱建子,顓頊、夏二曆則建寅。

[101] 白光琦:《顓頊曆三考》,《自然科學史研究》第21卷第2期(2002年),頁180。

[102] 馮時先生指出:古六曆之一的殷曆“其合天年代約在西元前五世紀,相當於中國的戰國時期,本非時王之曆自可肯定。”他根據傳世文獻及甲骨卜辭推算商代實際所用曆法,正月相當於夏曆的九至十月,與後來的丑正殷曆不同。見《殷曆歲首研究》,《考古學報》1990年第1期。

[103] 白光琦:《夏曆元首探索》,《先秦年代探略》,頁134

[104] 根據朱文鑫《曆法通志》顓頊曆的測定年代在周烈王時,約公元前370年,新城新藏《東洋天文學史研究》推斷的年代則在前360年左右。

[105] 白光琦在《顓頊曆三考》指出:“借半日法為顓頊曆所特有,此法以朔旦加半日為朔,減半日為晦,意在使晦朔二日皆無月明,以符合晦朔之義,這在理論上是一項創新,可見顓項曆之作晚於夏曆”,“在中原地區,科學發展水準是一致的,秦國雖然稍為落後,從傳入先進的四分曆術到編制自已的曆法,比中原地區晚三五十年是正常的,若說晚一百七八十年,到秦王政元年才測制,恐怕與諸侯之間交往頻繁的形勢不相稱。”

[106] 白光琦:《顓頊曆三考》,《自然科學史研究》第21卷第2期(2002年),頁180-185。

[107] 顏師古注:“化益即伯益。”按,“化”、“伯”二字古音遠隔,當是形訛。

[108] 蒙朱亦文君見告,“驪山女”即申侯之先祖,見《史記•秦本紀》。

發表在《中國早期數術、藝術與文化交流:李零先生七秩華誕慶壽論文集》,浙江大學出版社,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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