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法律剧《《底线》》火了。这部贴近现实的电视剧一开播就在多个平台的收视率排行榜上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也收获了不少好评。
《底线》剧中有很多取材于近年来广受关注的真实案例,比如江歌女友被分手男友捅死的案子,余欢案被刺死,羞辱母亲,南周刊率先报道。长沙有用户因司机“偏航”跳楼身亡等案例。
《底线》对一些热门案例的改编在赢得不少关注的同时,也引起了部分原型机的关注。
据中新网报道,10月1日,货拉拉案的司机周阳春发声,认为《《底线》》中的案子是根据自己的案件改编,编造了许多与事实不符的虚构情节。周阳春说,剧中事发地点是一条杂草丛生,没有路灯和护栏的小马路,但在实际案例中,事发地点在工业园区的城市道路上,有警察车站附近,有路灯和监控;一些司机家属跪在法官面前,律师怂恿钱财,为父亲准备芬太尼,用手机搜索“如何让人不知不觉死去”等“极其荒谬的情节”。周阳春表示,这些情节都是捏造的,黑白颠倒,给自己和家人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他要求《底线》立即停止播出,修改“帮你拉案”的相关部分,并保留对剧组侵犯名誉权进行追究的权利。在社交平台上,也有不少网友支持周阳春的观点。
但也有不少网友认为电视剧是文艺作品。虽然都是基于真实案例,但并不需要按照1:1的比例还原。否则就不是影视剧,而是纪录片。根据剧情需要改编是影视剧的权利。
除了情节本身,这些纠纷本身也涉及法律问题。事实上,具有真实原型的文艺作品是不能随意改编的。如果改编的内容歪曲了原型,可能会侵犯原型的权利。民法典人格权部分规定,文学艺术作品由真人或特定人描述,含有侮辱、诽谤等内容,侵害他人名誉权的,受害人有权向作者提出请求。承担民事责任。但《民法典》也规定,文艺作品不以特定人为描写对象,只有与特定人的情形相似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如何认定文学作品中的人物描写是否侵犯了真人的名誉权?首先要判断作品中的人物是否能让普通人想起真实事件中的当事人,其次,作品中的情节是否会让人误解真实人物,降低对人物的评价。
《底线》电视剧中案件的主要情节与真实案件一致。关注热点事件的普通人,在看电视剧的时候,马上就能想到真实案例。这些案件在现实中也有不少争议。涉货拉拉案的司机周阳春表示,他和家人认为本案判决不公,将终生上诉。电视剧改编,难免会让大众与真实案件的情节混淆。比如剧中司机“为你拉车”的形象,可能会给观众一种司机心肠不好的印象。这可能确实会影响一些人在实际拉货案中对司机的认知,认为周阳春“得到了应得的”。
《底线》对江歌案的改编也引发了当事人的质疑。当事人刘欣(现更名刘暖希)称,影视剧中的情节与实际案卷内容不符;她保留对诽谤等侵权行为进一步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文学作品是根据真实案例改编的,当然是有底线的。但具体到一部作品,是否触底线,还要看具体情节。《《底线》》的改编是否突破了底线,作为一部法律剧,也可以通过司法程序来厘清。
新胜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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