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晚间,新疆举行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 张乾 摄
中新网乌鲁木齐8月25日电 (苟继鹏)在24日晚间举行的新疆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自治区政府研究室党组书记、主任王平生称,针对疫情影响,新疆已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助企纾困力度若干政策措施》,帮助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
据王平生介绍,此次出台的助企纾困政策措施共15条,主要涉及加快推进旅游业复苏、促进市场主体复工复市、降低用水用电房租等成本、落实税收减免、社保费缓缴与补助、信贷融资支持、账款清欠、强化为企服务等方面。
据悉,新疆在制定助企纾困政策措施时,注重统筹兼顾、注重精准施策、注重务实管用、注重改善服务,立足于解决中小微企业当前面临的亟待解决的紧迫问题,突出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切实为市场主体解难题、增活力。针对疫情后尽快复工复市,提出要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因时因势因地调整疫情防控措施,分类指导、动态修订复工复市指引,坚决取消复工复市不合理限制。
王平生介绍《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助企纾困力度若干政策措施》具体情况。 张乾 摄
王平生举例称,针对当前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停工停业造成的损失,提出对疫情影响期间的公交出租和营运车辆管理费(“份子钱”)、公共停车场停车费采取免交或减半收取,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原有减免6个月基础上再减免1个月租金,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按每名参保职工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针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面临的困难,提出精准落实已出台的各项税费减免政策,对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至2022年底,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含中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等的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不影响征信记录、免收罚息。
据悉,《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助企纾困力度若干政策措施》已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记者注意到,在加快推进旅游业复苏方面,该措施提出按照“限流、预约、错峰”的原则,尽快恢复旅游景区营业。倡导新疆人游新疆,鼓励区内无社会面本土疫情的地(州、市)之间开展跨区游。鼓励各地出台“引客入疆”奖补政策,吸引疆外游客有序进疆旅游消费。继续执行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或缓交政策,期限延至2023年底。
王平生说:“下一步,自治区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部署要求,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引导预期,压实各地各部门责任,细化配套措施,确保《助企纾困政策措施》不折不扣得到落实,让各类市场主体有感受、得实惠,让政策效应得到放大,进一步增强市场主体的发展信心与活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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