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日常的经营活动中,为了便利与客户的交易,经常由员工代表公司与客户进行磋商订立合同。但是有些员工会在公司未授权或者授权时间已过的情况下,与客户订立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可以拒绝支付货款吗?
经典案例
甲为A公司的采购人员,乙为A公司财务。A公司与B公司之间长期保持汽车零配件采购业务往来,甲被指派负责与B公司进行沟通对接。2019年8月至2019年11月期间,甲一直通过微信向B公司发送采购配件清单及图片,B公司按清单发货及发票请求结算款项。
在2019年12月至同年2020年1月间,B公司像之前一样接到A公司的采购清单并发货,但是A公司却迟迟未结算货款,甲表示正在向财务乙请求结算款项。一个月过后,B公司还是未收到货款,于是B公司向A公司请求支付货款,A公司表示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期间未向B公司采购,甲向B公司采购的行为是甲个人行为,与本公司无关,所以款项应该由甲支付。B公司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案涉汽车配件的买受人应为A公司。因为A公司确认甲为其员工,一直由甲负责向B公司下订单及对接工作。且甲和财务乙要求B公司将货款发票开具到A公司名下,故B公司有理由相信汽车配件交易对象为A公司。对于A公司辩称甲向B公司采购的行为是甲个人行为,未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法院难以采信。所以,判决甲败诉,需要支付B公司货款。
风险提示
如果公司的部分业务经常由某个员工固定与客户沟通联络,或曾经授权员工与客户订立合同,都会使得客户有理由相信该员工是有权与其订立合同,根据法律规定,该员工以公司名义所签订的合同就需要由公司承担责任。所以,为了避免承担责任,公司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来防止员工私自订立合同。
公司治理建议
公司采取什么措施能够有效防止员工私自订立合同,避免公司风险呢?
1、制定合同管理制度
制度需明确所有业务合同要走审批流程,并加盖公司公章。特殊情形若由员工个人代签署,必须由公司出具授权书。授权委托书应标明具体的授权人员、授权事项、授权期限。授权管理制度能够规范员工的行为,有效的预防员工私自订立合同给公司带来的纠纷与损失
2、严格把控合同审批流程
员工能私自订立合同,说明公司的合同用印审批流程也存在问题。所以公司需要严格把控合同审批流程。公章由公司专人保管、使用,不得转委托他人;并且严格执行合同审批流程,所有的合同都需经过律师或法务的审查才能用印;用印时,还需核对用印文件与线上审批过的文件是否相同。对于合同盖章问题,可阅读《合同已加盖公司公章,为何被认定为不成立?》
3、曾经授权的员工离职应及时通知合作伙伴
对于离职的员工,公司应全面排查对该员工的授权事项,出具书面解除授权通知,并且及时将解除授权的相关情况告知客户。如果不及时告知客户,当离职的员工依旧以公司的名义与客户订立合同,该员工行为构成表见代理,那么该合同的付款责任同样需要由公司承担。为了避免风险公司及时通知客户。【合同法研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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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介绍
李 慧
股权高级合伙人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盈科管理委员会 委员
盈科业务指导委员会 委员
盈科公司法律事务部 副主任
上市公司商学院《法律风险》主讲导师
工信部中小企业志愿服务专家律师
中级并购交易师、碳排放交易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
业务领域:公司设立与投资、公司合规体系建设、股权激励、股权架构设计、并购与重组、破产清算、商事诉讼等法律事务。
李慧律师,专注于企业法律顾问服务,长期致力于公司法与合规研究,熟悉公司治理结构、内部运营和HR管理事务。
担任多家教育培训业、口腔医疗业、物流业、制造业、传媒业、租赁服务业、住宿餐饮业、软件与信息技术业、珠宝首饰业……等行业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标签: 三国演义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