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为战国时后起的学说,相对更为实干,后世儒家实为儒法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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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先秦时期的学说,以下几种肯定会被人熟知:儒家、墨家、法家、兵家、农家、名家、纵横家。而在先秦时,儒家和墨家影响最大,几乎只要是有各家的著作就一定会提到儒家和墨家。可是儒家和墨家虽然影响大却并不太受重用,相比之下反倒是法家更加受重用。先秦各国的变法,如李悝变法、吴起变法和商鞅变法无不是法家思想的使用。那法家有何思想,其渊源又何在呢?

法家思想的渊源

法家是战国时期较后起的一个学派,那些人不仅是思想家,而且是一批革新改制的实干家。

法家思想渊源有来自道家的成分,有源于名家的成分,也有吸取儒家的荀子学派的成分。

道家有中国古代难能可贵的对于世界本原的玄想,但其争鸣的最终目的,还是给当时的乱世开救治的药方。

据《史记》记载,道家“出于史官,历记成败存亡祸福古今之道,然后知秉要执本,清虚以自守,卑弱以自持。此君子南面之术也”。

法家把必须执秉的那个“要本”,解释为法,认为“道生法”,法是宇宙万物最高法则的“道”在社会政治领域的具体体现。

鉴于儒家言必称尧舜为圣人,早期法家就推崇比尧舜还要早的黄帝作为自己学派的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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尧舜教化臣民,排解纠纷,身体力行,收效甚微;不如黄帝长四张脸,大权在握,高高在上,清虚自守,天下太平。所以自稷下以来,就有黄、老相并之说。

荀子已经将“名”作为一个特殊的对象加以研究了。他不像名家学派那样将“名学”作为自己的专业,而是着眼于政治:“若有王者起,必将有循于旧名,有作于新名”。法家则根据变法的需要,把“名”引申为法令、名分、言论等,纳入“法术”的范畴之内。

荀子出于人性本恶的认识,一方面劝学,一方面重法。他说:“法者,治之端也。”

此外,和孔孟主张效法文王周公等“先王”的做法不同,荀子主张“法后王”。法家的政治见解也正如此。

在先秦诸子中,只有法家是顺应历史潮流向前看的,而作为儒者的荀子也有他独到的见解。

法家的主要观点

法家推崇的东西可用三个字来概括:法、术、势。

三者分别由商鞅、申不害、慎到三人单独提出,韩非认为三者中只强调任何一个方面都是不全面的。他集法家之大成,完善了以法为中心的法、术、势三者合一的君主统治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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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

所谓“法”,指君主制定的明确成文的法令。韩非说:“法者,宪令著于官府,刑罚必于民心,赏存乎慎法,而罚加乎奸令者也。”

所谓“术”,指国君驾驭臣下的方法手段。韩非说:“术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杀生之柄,课群臣之能者也。”

所谓“势”,指国君集天下权势于一身,其权力和地位至高无上。韩非说:“势者,胜众之资也。”“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

法、术、势三者的结合,使建立一个大一统的中央集权制的国家成为可能。

法家主要代表人物

任何一家学说都有很多代表人物,这里仅介绍两人。

商鞅(约前390年——前338年)原是战国时卫国人,姓公孙,名鞅,又叫卫鞅。因在秦国孝公时变法有功,被封于商地(今陕西商县东南),称为商君。后世称他商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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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孝公

商鞅年轻时曾在魏国求官,后入秦;其见解得到秦孝公的赏识,授权主持变法。从周显王十年(前359年)至周显王十九年(前350年)的十年间,颁布了一系列变法令。《商君书》为商鞅及其后学的著作合编。

韩非(约前280年——前233年)是战国时韩国人,曾与李斯受业于荀子。他多次上书建议韩王变法,总是不被采纳;于是写下《说难》、《孤愤》等文章共计十多万言。

“秦始皇见《孤愤》《五蠹》之书,曰:‘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就大举攻打韩国。于是韩王派韩非出使秦国。入秦后,遭受李斯等人妒忌,遇害于狱中。后人把他的遗著,连同有关韩非学说的阐述,合编成《韩非子》一书。

除商鞅、韩非外,李悝、慎到、申不害、李斯也都是法家的著名代表人物。而吴起也是通晓兵、法、儒三家思想,所以在谈到法家的代表人物时,这些人也同样是不可忽视之人。

儒法关系

在韩非的时代,儒家和墨家被并称为“显学”。

其中,孟子一派儒家的观点在治国主张上跟法家存在不少针锋相对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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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轲

孟子主张实施仁政德治,反对使用暴力;而法家只讲严刑重罚,讥笑儒家的礼义教化收效甚微。

孟子一派儒家崇尚他们所描绘的尧舜时的社会,把尧舜尊为圣人,作为当代统治者学习的榜样;法家却认为时代在前进,复古是行不通的,当代统治者应该学习当今采纳法家建议,实行变法的那些国君。

法家和儒家看上去水火不相容,但也有些一致之处。

且不说韩非的一些重要观点本来就来自他的老师荀子,就说在君臣父子的等级观念方面,韩非甚至借助孔子的言论:“明王贤臣而弗易也,则人主虽不肖,臣不敢侵也。今夫上贤任智无常,逆道也,而天下常以为治。是故田氏夺吕氏于齐,戴氏夺子氏于宋。此皆贤且智也,岂愚且不肖乎?是废常上贤则乱,舍法任智则危。故曰:上法而不上贤。记曰:‘舜见瞽瞍,其容造焉。孔子曰:“当是时也,危哉,天下岌岌!有道者,父固不得而子,君固不得而臣也。”’臣曰:孔子本未知教悌忠顺之道也。然则有道者,进不为臣主,退不为父子耶?父之所以欲有贤子者,家贫则富之,父苦则乐之;君之所以欲有贤臣者,国乱则治之,主卑则尊之。今有贤子而不为父,则父之处家也苦;有贤臣而不为君,则君之处位也危。然则父有贤子,君有贤臣,适足以为害耳,岂得利焉哉?所谓忠臣,不危其君;孝子,不非其亲。”

我们通常将“三纲五常”归于儒家的发明,其实“三纲”发轫于韩非的上述一段言论。

自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的建议“废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后,儒家理论成为延续二千多年中国专制集权帝制的精神支柱。

董仲舒的儒学已经不是孔孟之道的原样,可以说是经过了大幅度修正的孔孟学说。

法家为战国时后起的学说,相对更为实干,后世儒家实为儒法并重

首先,“独尊”就透出法家的那种霸气。

秦始皇时期的李斯就推行过“以吏为师”的文化专制政策,欲使天下只剩下法律一种学问可学;“独尊儒术”只是变“以吏为师”为“以儒为师”而已,欲使天下只剩下儒学一种学问。

其次,董仲舒的儒学主张德刑并用:“德不可共,威不可分。德共则失恩,威分则失权。”

韩非也曾说过:“何谓刑、德?曰:杀戮之谓刑,庆赏之谓德。为人臣者畏诛罚而利庆赏,故人主自用其刑、德,则群臣畏其威,而归其利矣。”

恩威并重,对臣子是如此,对天下所有百姓也是如此,这是儒和法的配合运用。

由于儒家的仁政德治比法家的严刑重罚说起来美妙动听,因此二者的配合取以法入儒的方式。

历时二千年的儒学精神统治,实际上是儒中有法,外儒内法而济之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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